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3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泰县娘家人蛋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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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娘家人蛋鸡养殖基地项目 |
永泰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永泰县东洋乡西塘村,项目占地面积19835.76平方米,新建养鸡舍、鸡蛋仓库、饲料房、综合办公楼、有机肥仓库等,购置鸡笼和自动化设备、饮水器和喂食器、温度调控设备、鸡蛋收集设备、鸡粪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年养殖蛋鸡20万羽,年产鸡蛋5400万只、活鸡390吨、有机肥70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废气:有机肥发酵废气、病死鸡处理废气经“酸喷淋+化学氧化+水洗喷淋塔+生物滤池”除臭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加强饲料房粉尘防控管理,饲料加工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密闭。(二)废水: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场内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处理能力不小于15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容积不小于120立方米的污水暂存池。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项目应采取干清粪工艺,鸡舍冲洗废水、除臭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及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入污水暂存池,定期用于周边农林地灌溉,灌溉过程不得形成地表径流直排外环境。(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及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四)固体废物:实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病死鸡应及时经高温无害化处理,残渣作为有机肥原料进入鸡粪发酵罐发酵,严禁将尸体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鸡粪日产日清,作为有机肥原料进入鸡粪发酵罐发酵,不在厂区内贮存;残次鸡蛋和蛋壳集中收集后运至饲料加工车间综合利用;饲料残渣、散落毛羽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进入鸡粪发酵罐发酵,作为有机肥外售。畜禽医疗废物、废弃消毒药剂/品包装物、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