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TPMZB******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1.1、服务范围:******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企业退税咨询范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1.2、委托服务内容:******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
1.3、最高限价:实际成功退税到账和减免金额的15%;
1.4、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工作地点为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泉州市、龙岩市、宁德市、莆田市、漳州市、厦门市九地市及下设区县。
1.5、服务期: 具体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合同包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务所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代表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5 月 29 日至2024 年 06 月 03 日上午9 时00分 00 至12时0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 00 分 00 秒到******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采用记名方式(******银行回单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1包:1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帐单、电汇形式提交,并保证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超过时间不予确认。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未标注项目编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并在响应文件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本次比选公告在******有限公司网站(******/#/everoneList?type=4)发布。
七.投标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05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提交地点为 ******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申请文件以现场递送方式提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3层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传真: /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黄工、潘工
投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等的帐户:
******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有限公司
帐 号: ************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