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妇联关于购买2025-2027年“幸福.法律.家”项目的公告》,我会组成比选小组,对项目申报材料(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投标6家供应商,幸福家庭成长项目投标3家供应商)进行了集中评审。
************服务中心为“幸福·法律·家——幸福家庭成长”项目承接机构候选人。
现将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部办公区3号楼42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会将按以上公示开展相关工作。
福州市妇联 2024年12月6日
福州市妇联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