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亭村罗峰骨灰堂骨灰架采购及内部装修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高诚信(招)榕2024-008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已发布的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澄清与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3.1条款中“投标人按规定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并分别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修改为“投标人按规定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并分别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