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开展印刷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公共资源〔20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公开征集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本项目所称的“印刷业务”仅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
一、申报材料和要求
报名的供应商要求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福州市)印刷服务定点”名单中,同时具有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相关经验。
(一)基本响应事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材料的真实性,采购单位有权核实项目的真实性,若中标后核查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
(二)其他标准事项(应急方案、服务方案等),对应综合评分表内容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以上文件数量各一份,每页须要盖公司公章,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应一次性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补件。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担我中心各类技术材料的复印、打印、胶装、彩印、图件制作等工作,按照我中心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制作工作。印刷质量要求:封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完整,套印偏差≤0.50mm,不得有明显污迹,设计美观、排版工整。装订质量要求:成品不应有缺页、破页、白页、散页、脏页、倒页、褶皱、污渍。纸品质量要求:纸张应符合GB/T24988-2020标准。服务期内乙方3次未达到上述我中心服务要求的,我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服务响应要求:须提供24小时全天候响应,并在我中心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遇到加急任务时,在我中心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将相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市区内)。
4.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我中心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我中心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我中心保密的责任,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三、征集方式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以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作为入围单位。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8:00前。
2.联系人:方孟炎, 联系电话:0591-******(上班时间来电)。
******服务中心综合处)。
附件: 综合评分表
******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