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指引》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复核、团省委研究,现将总结评估结果的情况公示如下。
拟向团中央推荐福州鼓楼区、长乐区、福清市,厦门思明区、同安区,漳州漳浦县、南靖县,泉州鲤城区、惠安县、南安市,三明清流县、建宁县、永安市,莆田涵江区,南平建阳区、政和县、邵武市,龙岩长汀县、上杭县以及宁德蕉城区、柘荣县共21个团县(市、区)委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优秀县级团委,拟推荐厦门团市委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优秀市级团委。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晰。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gqtfjswzzb@163.com
******组织部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302室,邮编350001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