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宁德高速************************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宁德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养护机电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GSZ-2025-023
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对所需宁德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养护机电专项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两年合计工程施工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金额为暂估,实际结算以业主方下达的任务金额为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宁德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养护机电专项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业主按排任务为准。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宁德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养护机电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 29.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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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项目工程施工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金额为暂估,实际结算以业主方下达的任务金额为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得出机电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用约为30.1+(78.1-30.1)×(1300-1000)/(3000-1000)=37.3万元,按取费标准的80%,即29.84万元作为最高限价。
宁德高速公路2025-2026年养护机电专项工程项目(含临时增加机电工程项目)由中标人实施监理,具体需要监理服务的专项工程项目由业主确定。单个机电专项工程的监理费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费率,费用列入项目实施年度的机电专项开支(注:中标费率=中标价÷37.3×100%)。
②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了劳务费用(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监理过程的全部费用(巡视、旁站、资料等)、车辆费用、管理、临时工程、税款、保险、利润等及其他相关费用。招标人将参照工程进度按比例付款。
4.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1年1签。每个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所有资料归档完毕。
4.3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信用分”方法评标。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大写:人民币5000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023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3月26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并以最先发布的时间为准。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宁德高速办公楼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路22号????????????????
监督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