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一批报废材料进行公开转让,现邀请有能力的受让方参加报价。
一、项目介绍
(一)标的资产为报废的消火栓。
(二)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我司将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进行实地勘验。
(三)受让方不得对标的资产进行二次利用。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受让方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一)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拆除、搬运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我司收到转让货款并在转让标的物移交完成后向受让方开具收据或税率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受让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方需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货款。若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转让货款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受让方将按最高报价中标原则自动顺延。
(三)本标的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经资格审查后,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高报价的报价方确定为受让方;若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报价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报价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
(五)有关违约条款见转让合同(附表1)。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转让报价表、承诺函(附表2-3),若受让方为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上述材料需盖公章或签章。
(二)报价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不可含有转让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报价文件需装订。
(四)受让方提供的资料不可存在弄虚作假,不可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违反上述其中任何一条的,报价无效。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潜在受让方应在 2025 年 3 月 18 日17:30前(北京时间)将密封完整的纸质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郭女士)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时间及看样时间
(一)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2日(10个工作日)
(二)现场看样时间为2025年 3 月 13 日,有意者请提前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803
附件:1、
福州市国有企业存货转让合同书.docx(点击下载)
2、
转让报价表.docx(点击下载)
3、
承诺函.docx(点击下载)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27 日
一、项目介绍
(一)标的资产为报废的消火栓。
(二)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我司将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进行实地勘验。
(三)受让方不得对标的资产进行二次利用。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受让方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一)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拆除、搬运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我司收到转让货款并在转让标的物移交完成后向受让方开具收据或税率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受让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方需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货款。若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转让货款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受让方将按最高报价中标原则自动顺延。
(三)本标的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经资格审查后,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高报价的报价方确定为受让方;若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报价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报价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
(五)有关违约条款见转让合同(附表1)。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转让报价表、承诺函(附表2-3),若受让方为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上述材料需盖公章或签章。
(二)报价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不可含有转让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报价文件需装订。
(四)受让方提供的资料不可存在弄虚作假,不可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违反上述其中任何一条的,报价无效。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潜在受让方应在 2025 年 3 月 18 日17:30前(北京时间)将密封完整的纸质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郭女士)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时间及看样时间
(一)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2日(10个工作日)
(二)现场看样时间为2025年 3 月 13 日,有意者请提前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80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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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