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率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年总产3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异形板材、2万平方米大理石异形板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总产3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异形板材、2万平方米大理石异形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石井镇联丰村下美345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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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