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大学
项目名称:歌剧《伟大的抉择》创作、演出团队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歌剧《伟大的抉择》创作、演出团队,数量: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专业性要求:歌剧创作与演出涉及音乐、戏剧、舞蹈等多个艺术门类,要求团队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协作能力。如剧本创作、音乐作曲、导演团队等核心环节。选择与行业内具有极高声誉和专业水准的艺术家进行合作,确保了作品的艺术品质;从艺术展示的角度来看,通过与行业内顶尖的艺术家合作,能够确保作品在创意、构思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达到最高水平,确保项目的艺术水准和质量。
2. 急需的代表性艺术家团队:国家一级演员、梅花奖获得者、具有福建省代表性的歌剧艺术表演艺术家孙砾,同时也参与并主导福建多部歌剧的创作、表演;参与过多部歌剧创作的国家二级编导苗良栋以及国内优秀的青年执行编导团队;歌剧著名歌唱家王庆爽、金钟奖金奖演员林子豪、青年歌唱家冯硕等国内及省内知名的演员参与。
3. 时间效率:鉴于歌剧创作的复杂性和演出的时效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以缩短团队组建和磨合的时间,提高项目推进的效率,确保歌剧能够在预定的时间内成功上演。
综上,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仙塔街125号津泰商厦5层07#B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26日起至10月8日******大学官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拟邀请******有限公司参与协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依据《******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首次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协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协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平台服务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文件获取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未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首次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交到******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5、协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6、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请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通知受邀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郑澍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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