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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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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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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TGYL-******

 

本招标项目于20239199:30时在******有限公司******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人:******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第一年保底营业额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

编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元)

经营收入分成比例

服务期限

1

******有限公司

完好

6000元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我方愿意按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我方愿意第一年保底营业额按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有限公司

完好

6000元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我方愿意按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我方愿意第一年保底营业额按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有限公司

完好

6000元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我方愿意按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我方愿意第一年保底营业额按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我方愿意按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我方愿意第一年保底营业额按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920日至202392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

传真:/,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

传真:/,联系人:王工、李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联系电话:0591-******

 

 

日期: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