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镇环湖路及道桥中心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单位: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如下:
商务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现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29.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 ]2************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如下: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
3
分包
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5000元/天罚款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工期延误(含总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累计超过60个日历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
3 %的工程款
…
……
……
……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单位: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如下:
商务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现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29.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 ]2************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如下: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
3
分包
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5000元/天罚款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工期延误(含总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累计超过60个日历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
3 %的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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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