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晟连锁厦门分公司集美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购需求
1.租赁地点:承租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用于连锁店经营使用;
2.租赁面积:85平方米左右。
3.租赁用途:门店经营使用。
4.租赁期限:贰年。
5.租金最高限价:人民币 肆拾捌万元整 (含税价)。
6.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汇至成交人指定户头。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出租人身份证及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法律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权等)。
2.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谈判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若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3.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谈判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供应商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5.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66号鑫诚大厦6楼会议室
五、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1日
六、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66号鑫诚大厦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