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院本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市场调研。凡具有相关资质,且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市场调研。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院本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三、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简介:负责院本部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平均每日约85桶(240升/桶),其中:其他垃圾平均每日约73桶(240升/桶)、厨余垃圾(药渣)平均每日约12桶(240升/桶)。
五·、服务要求
1.需在院方指定时间内(每日晚上10点前)、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暂存间、煎药房旁等)完成清运作业,日产日清,并确保按时将所有生活垃圾转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终端处理点。
2.采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专用的垃圾压缩清运车辆,可吊挂倾倒240l等型号垃圾桶。
3.服务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4.垃圾处置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5.服务方负责配备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内的分类四色加厚含盖带轮子的垃圾桶,垃圾桶容量以240l为主,此容量桶壁厚度为4mm。指定收集点内垃圾桶由服务方出资配备,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应由服务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6.服务方负责每天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收集点,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并保证在垃圾装卸转运过程中不产生滴、洒、漏现象,按时将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分别转运在政府指定的终端处理厂,保证日产日清。清运处置过程中发现非生活垃圾或有被医疗废物污染须立即报告院方,并按照相应垃圾分类处置,如隐瞒不报的按500元/次向院方支付违约金。
7.院方负责将装满垃圾的垃圾桶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时间集中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摆放整齐以便服务方及时收运。清运过程中,由服务方工作人员负责挂桶。清运结束后,服务方应按要求清理现场遗落垃圾,做到周围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应保持垃圾桶干净整洁,并按顺序依次摆放整齐垃圾桶。
8.若院方垃圾过多装不下需联系服务方加桶,服务方应在3天内配齐。
9.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服务方承担。
10.在收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院内绿化及其他设备设施损毁的以及造成垃圾桶破损的,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1.服务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需停业、歇业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院方并安排应急处理方案,造成院方其它支出费用或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费用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若服务方未能及时给予清运,或清运后未及时整理现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连续超过两日(含两日)未能及时给予清运,或清运后未及时整理现场,院方可自行雇人清理,其费用由服务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可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一年内中标人违约超过3次,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13.若因服务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服务方违约,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服务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服务方违约,服务方违约对院方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扣除服务费,且由服务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因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最新条例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方无法继续履约时,经院方同意可无需支付该违约金。
15.因服务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院方有权保留更换服务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6.服务方因履行或未履行(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合同导致其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确保院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但因院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致的除外。
17.若发现服务方没有按院方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焚烧,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如遇垃圾焚烧地点变更,服务方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1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服务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9.本项目不允许服务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服务方违约,服务方违约对院方造成损失的,服务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六、参与调研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垃圾清运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
2、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一旦参与投标即视同已完全阅读并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相关内容、并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七、款项支付
1、本项目实行包干价不以垃圾量增减浮动清运价格,价格固定,除了约定费用,院方不向服务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分月转帐付款方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交完整付款所******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八、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调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调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8:00-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2.调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调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13号楼402。(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不接收快递递交相关文件)
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591-******。
十一、监督部门及电话:审计处 0591-******。
报价表.doc
******医院
2025年4月14日
一、项目名称:院本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三、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简介:负责院本部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平均每日约85桶(240升/桶),其中:其他垃圾平均每日约73桶(240升/桶)、厨余垃圾(药渣)平均每日约12桶(240升/桶)。
五·、服务要求
1.需在院方指定时间内(每日晚上10点前)、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暂存间、煎药房旁等)完成清运作业,日产日清,并确保按时将所有生活垃圾转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终端处理点。
2.采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专用的垃圾压缩清运车辆,可吊挂倾倒240l等型号垃圾桶。
3.服务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4.垃圾处置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5.服务方负责配备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内的分类四色加厚含盖带轮子的垃圾桶,垃圾桶容量以240l为主,此容量桶壁厚度为4mm。指定收集点内垃圾桶由服务方出资配备,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应由服务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6.服务方负责每天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收集点,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并保证在垃圾装卸转运过程中不产生滴、洒、漏现象,按时将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分别转运在政府指定的终端处理厂,保证日产日清。清运处置过程中发现非生活垃圾或有被医疗废物污染须立即报告院方,并按照相应垃圾分类处置,如隐瞒不报的按500元/次向院方支付违约金。
7.院方负责将装满垃圾的垃圾桶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时间集中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摆放整齐以便服务方及时收运。清运过程中,由服务方工作人员负责挂桶。清运结束后,服务方应按要求清理现场遗落垃圾,做到周围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应保持垃圾桶干净整洁,并按顺序依次摆放整齐垃圾桶。
8.若院方垃圾过多装不下需联系服务方加桶,服务方应在3天内配齐。
9.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服务方承担。
10.在收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院内绿化及其他设备设施损毁的以及造成垃圾桶破损的,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1.服务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需停业、歇业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院方并安排应急处理方案,造成院方其它支出费用或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费用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若服务方未能及时给予清运,或清运后未及时整理现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连续超过两日(含两日)未能及时给予清运,或清运后未及时整理现场,院方可自行雇人清理,其费用由服务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可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一年内中标人违约超过3次,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13.若因服务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服务方违约,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服务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服务方违约,服务方违约对院方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扣除服务费,且由服务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因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最新条例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方无法继续履约时,经院方同意可无需支付该违约金。
15.因服务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院方有权保留更换服务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6.服务方因履行或未履行(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合同导致其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确保院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但因院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致的除外。
17.若发现服务方没有按院方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焚烧,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如遇垃圾焚烧地点变更,服务方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1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服务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9.本项目不允许服务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服务方违约,服务方违约对院方造成损失的,服务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
六、参与调研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垃圾清运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
2、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一旦参与投标即视同已完全阅读并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相关内容、并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七、款项支付
1、本项目实行包干价不以垃圾量增减浮动清运价格,价格固定,除了约定费用,院方不向服务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分月转帐付款方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交完整付款所******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八、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调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调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8:00-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2.调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调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13号楼402。(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不接收快递递交相关文件)
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591-******。
十一、监督部门及电话:审计处 0591-******。

******医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