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512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2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2024年第八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并公示,共对2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2个乙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资质审查通过的单位请将申请材料(含“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中心邮寄送达。
******服务中心3号窗口
******服务中心窗口) 0591-******(厅防灾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