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一中高中部开闭所、主次配电房电气设备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号福州一中高中部
3、本项目控制价为¥450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资质要求 |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盖章 |
报价单 | 格式见附表 |
三、 报价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一 | 开闭所部分 | ||||||
1 | 高压电流互感器 | 10KV LZZBJ9-12 | 个 | 12 | |||
2 | 电压互感器触头盒 | JYN-10 | 个 | 3 | |||
3 | 真空断路器 | ZN21-12/1250-31.5筒装式,手车式 | 台 | 1 | |||
二 | 人工费 | ||||||
1 | 人工费 | 项 | 1 | ||||
三 | 试验费用 | ||||||
1 | 试验费 | 1 | 项 | 1 | |||
四 | 项目报价总计 | ||||||
五 | 大写人民币 | ||||||
注:以上报价含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
三、响应要求
(一)、验收标准:
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经试验验收合格,正常供电。
(二)、施工时限
合同签订后12个小时完成,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采购人职责
1、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接口、设备运输通道,并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协助中标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
3、指派专职人员现场监督、检查;
4、配合中标人提供停、送电申请所需材料。
5、采购人负责办理、协调停、送电申请。
(四)、中标人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文件和操作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自觉接受采购人有关人
员、上级质检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对上述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整改意见,
应认真接受和及时整改。中标人做好保证现场电气试验工作人员的安全措施,以确保中标人
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若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全部费用。
2、本试验所需的施工、试验设备及配套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施工现场的文明建设、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
3、中标人应在试验完成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试验报告书 贰 份,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试验报告书后,即视为中标人已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4、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本工程所采用的配件属于
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乙方应确保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中标人完成施工及试验后向采购人提供正式试验报告以及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报告及发票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若中标人未提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因此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五、保修要求
本项目保修期为 12 个月,保修期从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
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修理费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
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后 2 小时响应并及时到场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
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
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2、在签订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出追索和索
赔:
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对标的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
天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含15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4、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在签订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
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5、本合同所有内容,都必须由中标人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
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
的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6、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7、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赔偿金,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
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中标人应做好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出现安全隐患中标人应及时排除。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中标人施工人员应全部具备高压电工证及相关的职业证书,若因中标人施工人员不具备
相应资质而造成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投标响应时间及投标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4年4月29日10:00时截止。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4年4月29日10:00时截止。各供应商应将密封的投标文
件4月29日10:00之前送达开标地点(福州一中高中部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逾期送
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现场查验证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六、联系方式:
******大学城福州一中高中部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91--******
******中学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