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悉。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改善中房镇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经研究,原则同意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08-350123-04-01-441737)。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中房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受“格美”台风影响的中房镇y008中飞线、y003起中线、y047叠临线、y061岭百线、c473东云线、c050中吉线等乡村道路及叠石、岭兜、沙坂、吉际、东山等村沿线基础设施、路面、挡墙、涵洞等重建,主要建设路面2527平方米、挡墙253立方米、涵洞14米、护岸护坡293米、排水沟174米、水渠25米、交安设施1处、河坝闸门1处等,造福群众15000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0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4年8月13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改革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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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申请审批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悉。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改善中房镇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经研究,原则同意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08-350123-04-01-441737)。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中房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受“格美”台风影响的中房镇y008中飞线、y003起中线、y047叠临线、y061岭百线、c473东云线、c050中吉线等乡村道路及叠石、岭兜、沙坂、吉际、东山等村沿线基础设施、路面、挡墙、涵洞等重建,主要建设路面2527平方米、挡墙253立方米、涵洞14米、护岸护坡293米、排水沟174米、水渠25米、交安设施1处、河坝闸门1处等,造福群众15000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0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4年8月13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改革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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