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TGYL-******
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TGYL-******
本招标项目于2023年9月19日9:30时在******有限公司******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永泰县梧桐镇坵演小坪村18号民宿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人:******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第一年保底营业额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
编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元) | 经营收入分成比例 | 服务期限 |
1 | ******有限公司 | 完好 | 6000元 |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2 | ******有限公司 | 完好 | 6000元 |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3 | ******有限公司 | 完好 | 6000元 | 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5年的12月31日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招标人获得不低于15%、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获得20%、中标人获得不高于65%。成本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红木家具保养、绿化养护等),具体为: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营业额在90000元以下,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3500元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第一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下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18000元/年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第二年起,年营业额在12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当年实际营业额15 %分成且向民宿物业资产所有权人支付当年实际营业额20%的分成。我方愿意按保底营业额120000元/年,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我方愿意第一年保底营业额按人民币90000元,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
传真:/,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
传真:/,联系人:王工、李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联系电话:0591-******
日期:2023年9月2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联系方式:林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联系方式:王工、李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