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拟采购实验室分析有关物品、设备及办公设备的相关情况,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根据各自经营范围选择相应类别,统一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近两年销售同类产品合同或产品中标公告(扫描件);3、仪器设备相关资料或者彩页4.调研信息汇总材料(见附件2)。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91号,环境监测大楼A409室,电子邮箱(******),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联系人:施工,联系电话:0595-******。
附件:1. 拟采购仪器设备计划清单
2. 调研信息汇总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