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有限公司)产权证(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扩建工程已获得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4]A080018号)的证明。本次工程扩建一条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生产线,年可处理3500吨沥青铣刨料。扩建不新增全厂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沥青混凝土年产量仍为30万t/a。本项目年生产150d,每天生产10h,年生产1500h。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包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
四、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有限公司。北面约2.45km为闽江。项目附近最近敏感点为位于项目北面670m的榕中村。
根据企业土地证(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本次扩建工程无生产用排水;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用排水。
(2)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沥青烘干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冷凝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离子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沥青料输送产生的颗粒物;烘干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五、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