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有限公司因项目使用需求变化,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局部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4年8月23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114573.66㎡;总建筑面积446990.10㎡;计容建筑面积329295.59㎡;不计容建筑面积117694.51㎡;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5153.64㎡(占总建筑面积的5.6%);建筑占地面积30188.61㎡;建筑密度26.35%,容积率2.87,绿地率20.0%;机动车停车位29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585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114573.66㎡;总建筑面积445841.22㎡;计容建筑面积333450.71㎡;不计容建筑面积112390.51㎡;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438.55㎡(占总建筑面积的6.6%);建筑占地面积30176.38㎡;建筑密度26.34%,容积率2.91,绿地率18.01%;机动车停车位301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585辆。
二、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1.本项目C地块地下室功能由设备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配套用房面积增加4284.91㎡,并根据疏散及使用需求,增设疏散楼梯及下沉庭院;
2.根据增加的配套用房,增设50辆机动车位,布置于C地块地面。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晚报2024年10月1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三期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