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东园霞盛村沿街立面整治(示范段)工程(施工)已由******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4〕3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街道东园霞盛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东园霞盛村沿街立面进行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拆除违规搭建、沿街墙体改造、店招改造、花池改造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东园霞盛村沿街立面进行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拆除违规搭建、沿街墙体改造、店招改造、花池改造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00秒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9-30 9:30:00
4.3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建设局关于统******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委发[2023]3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30 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
地址: 福清市音西清荣大道55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江路万科云城一期2#楼4215,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委员会
地址: 福清市音西清荣大道55号
联系电话:0591-******
******银行帐号:
详见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获取虚拟子账户
******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登录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2 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