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拟采购仪器设备的相关情况(附件1),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根据各自经营范围选择所有类别或其中几个类别,统一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近两年销售同类产品合同或产品中标公告(扫描件3份);3.调研信息汇总材料(附件2)。
对采购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各类别的联系人。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91号,环境监测大楼A307室,电子邮箱(******),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95-******。
附件:1. 拟采购仪器设备计划清单
2. 调研信息汇总材料(模板)
******监测中心站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