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57.5 万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
3.******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谈判响应供******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3、谈判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谈判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谈判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3.6、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取消谈判文件中对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3.8、 供应商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测业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06 月 23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30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邮购,需到付收件,对谈判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厦门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3 号 楼 3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厦门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3 号 楼 3 层)
七、其他
1、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委托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经营范围有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测业务的单位负责2025年项目一部零星工程包(人防检测)工作,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本项目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若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时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南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3 号楼 3 层
联 系 人: 卿宰强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