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笔******有限公司因项目使用需求变化及用地扩征,并根据用地出让合同相关约定,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局部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4年9月3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65507.88㎡;总建筑面积146753.83㎡;计容建筑面积136411.27㎡;不计容建筑面积10342.56㎡;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2788.99㎡(占总建筑面积的8.71%);建筑占地面积23431.99㎡;建筑密度35.77%,建筑系数40.08%,容积率2.08,绿地率15.0%;机动车停车位48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49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69132.87㎡;总建筑面积142886.66㎡;计容建筑面积135126.42㎡;不计容建筑面积7760.24㎡;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9233.69㎡(占总建筑面积的13.46%);建筑占地面积24932.32㎡;建筑密度36.06%,建筑系数40.0%,容积率1.95,绿地率15.0%;机动车停车位47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57辆。
二、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1.8#楼原使用功能为综合服务配套用房,现使用功能调整为丙类厂房,层数由10层调整为6层,建筑高度根据层数变化作相应调整,建筑轮廓根据使用功能重新设计;
2.9#楼原使用功能为丙类厂房,现使用功能调整为配套用房,层数由15层调整为14层,建筑高度根据层数变化作相应调整,建筑轮廓根据使用功能重新设计;
3.因用地扩征,地面及地下车位重新布置,地下室减小,面积由10342.56㎡调整为7760.24㎡;地面机动车位由273辆调整为318辆,地下机动车位由207辆调整为155辆;
4.项目西侧园区主入口增设门卫。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晚报2024年10月1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制造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