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原水管道及给水管道新建工程(远航水厂至滨海水厂)(监理)”暂停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通知
各投标人: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原水管道及给水管道新建工程(远航水厂至滨海水厂)(监理)于2024年12月9******服务中心开标、评标,并于2024年12月10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9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站上发布的有关通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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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