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里美桥(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龙江里美桥(施工)(招标编号:E************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专用条款1.10.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不合理,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专用合同条款18条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请问招标代理,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人员社保由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编制说明中土石方外弃运距按15km包干计取,与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6点矛盾,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增加第10项内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0
24补充条款
原文无此内容,在第23条款后增加第24条款
24补充条款
24.1代建单位作为项目的代建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义务,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本合同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等权利。
24.2除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外,代建单位履行代建工作中非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均由代建单位承担,与建设单位无关。24.3各方确认,本协议所填写的名称、住所、电话等信息均准确有效,并作为本方的有效送达地址(如发生纠纷诉讼,该送达地址亦作为诉讼活动中一审、二审、执行或再审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的联络信息发生变更,该方应当向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经对方确认后,变更方为有效。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以快递或挂号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日;如未能实际送达的,其责任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对方自行承担。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龙江里美桥(施工)(招标编号:E************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专用条款1.10.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不合理,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专用合同条款18条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请问招标代理,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人员社保由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编制说明中土石方外弃运距按15km包干计取,与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6点矛盾,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增加第10项内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0
24补充条款
原文无此内容,在第23条款后增加第24条款
24补充条款
24.1代建单位作为项目的代建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义务,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本合同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等权利。
24.2除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外,代建单位履行代建工作中非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均由代建单位承担,与建设单位无关。24.3各方确认,本协议所填写的名称、住所、电话等信息均准确有效,并作为本方的有效送达地址(如发生纠纷诉讼,该送达地址亦作为诉讼活动中一审、二审、执行或再审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的联络信息发生变更,该方应当向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经对方确认后,变更方为有效。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以快递或挂号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日;如未能实际送达的,其责任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对方自行承担。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