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游泳馆、校史馆、门房、地下室)已建设******学校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消防通道调整。
******图书馆、游泳馆一******消防消控室并入一期统一管理。二层至四层平面:卫生间西侧增设隔墙。
三、校史馆四层平面:学术报告厅增设隔墙分割成两间,增设外廊。
四、地下一层平面:电信机房调整至地下室并扩大。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5年5月10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月18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绿化、停车及建筑基底面积计算示意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