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建华石材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3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4万立方米项目选址于南安市水头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占地总面积为35420m2,其中租赁的1号厂房占地面积为25499m2,2号厂房占地面积为9921m2,1号厂房与2号厂房中间隔工业区路,两厂房相隔约200m,项目建成后1号厂房对应产能为年产花岗岩石板材35万m2、异形板材3.5万m3,2号厂房对应产能为年产大理石板材10万m2、异形板材5000m3,1号厂房和2号厂房对应的主体工程不发生交叉,生产各自独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南安市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雅丽
三、编制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日期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