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精神,经研究,拟给予2022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奖励资金20万元至永泰县******农村局(******有限公司),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奖励资金30万元至罗源县和闽清县******农村局,其中:罗源县10万元(罗源县霍口乡沐沐家庭农场)、闽清县20万元(闽清县大仑农业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市场与信息化处)
******(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附件:拟下达2023年福州市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专项资金安排表
******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 ******农村局 附件下载